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新法规定,全面把握新修订的内容,提高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水平,10月8日下午,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邀请省局法规处张宸处长为全所职工进行新《食品安全法》宣贯专题培训,全所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新《食品安全法》修改力度非常大,从原来104条增加到154条,对现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的修订。张宸处长结合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技术检验工作特性,以“用法治思维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为主题,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对新《食品安全法》从12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介绍了新法的立法定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检验的义务、快速检验法律地位及复检等有关问题,阐述了新旧食品安全法不同之处,特别是在讲解塑化剂风潮引发的标准之争、转基因食品按规定要有显著标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网络食品交易及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控制等问题时穿插身边发生的案例,以案学法,依法解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全体参培人员受益匪浅。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清晰具体,通过培训,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熟练掌握新法,做好今后的食品安全检验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