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省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陕编办发〔2020〕180号)精神,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与信息宣教中心)更名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现于2021年8月1日启用“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业务专用章”、“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测专用章”、“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口检验专用章”、“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样专用章”新印章。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业务专用章”、“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专用章”、“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进口检验专用章”、“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专用章”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